对扰乱单位秩序“零容忍”!22日,商河县公安局依法对七名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人分别作出拘留、罚款处罚。
8月22日上午,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某单位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二十余人穿戴孝衣来到单位办公楼内,大吵大闹、围堵办公楼大门。
案发后,该县刑警、治安、治巡、交警、法制、贾庄派出所70余名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经了解证实:8月8日,贾庄镇潘家村村民谢某先与贾某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谢某先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有关事故责任认定法定时限内尚未作出期间,死者家属谢某梅、郭某英、谢某霞、谢某涛等二十余人到该单位闹事,以求快速解决民事赔偿问题。
县公安局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迅速对现场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警告违法人员马上自行撤离,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强制带离,对违法人员将依法从重处理。公安机关依法果断处置,不到半小时闹事人员全部自行撤离,单位秩序恢复正常。
经过大量工作,县公安局确定了该案的组织者和为首人员并依法对其进行传唤,要求其在中午12时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否则,将依法强制传唤并从重处罚。在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和公安机关强大政策攻势下,谢某梅、郭某英、谢某霞等七名违法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到案。
当日下午18时,商河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谢某梅、郭某英、谢某霞分别作出行政拘留8日、6日、5日决定;对谢某涛、韩某红、吕某英三人均作出200元罚款处罚;对孙某林作出治安警告处罚。
原标题:穿孝衣大闹办公楼! 济南7人扰乱单位秩序被警方处罚
[责任编辑:杨凡、韩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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