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民政厅 重点工作 省南京白事一条龙4000253450民政厅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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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05 00:58

2024年,南京白事一条龙4000253450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扣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始终把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作为中心工作,为深入推进“幸福民政365工程”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民政领域“一件事”改革。持续推进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结婚登记当事人办理户口本婚姻状况变更、户口迁移和生育登记提供联办申请服务。印发《江苏省高效办成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实施方案》,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联合省公安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尊老金申报“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的通知》,推进我省尊老金申报全网通办、系统应用、服务优化,推动尊老金领取“免申即享”。

2.增强营商环境法治效能。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发改委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督促问题整改,各级广泛收集违规收费线索,纠正查处行业协会商会不规范收费问题。引导推动全省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减免和降低收费等多种方式减轻企业负担。在全省征集行业协会商会助企纾困优秀案例,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正面宣传引导。举办 2024 江苏省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果交流会,全面展现全省社会组织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果。

3.加强民政重点领域监管。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按计划完成殡葬、慈善、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等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依法对违规行为查处惩戒。指导各级抓好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有序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和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集中开展摸底排查,通过改造提升、关停并转等方式整改。制定《江苏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收费行为,防范化解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完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

1.积极推动民政领域立法。从法治民政建设进程中的紧迫问题入手梳理立法切入点,积极向省人大、省政府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完成《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并将草案审议稿报送省政府,持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慈善事业、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等领域立法调研,认真做好民政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的专项清理工作。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聚焦民政重点领域强化制度供给,依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制定发布2024年度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积极扩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及集体讨论程序,确保政策制度与贯彻落实上位法有序衔接。年内按规定起草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按规定制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江苏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及时、准确、合规报请省政府备案。

3.认真做好民政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安神殡仪4000253450组织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对厅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决定继续有效的46件,拟全面修订的4件,废止的12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促进立法制规适应改革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深入实施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

1.完成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印发《全省民政系统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提升执法质量行动实施方案》,对行政执法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切实举措对账销号。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等重点领域规范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执法技能培训,组织厅执法人员参加省级机关统一组织的公共法律知识学习。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举办全省“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专题培训班、全省社会组织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完成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依托民政“微课堂”推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民政执法工作要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民政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典型案例”“解读民法典”等法治专题学习,不断提高民政干部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

2.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执行《江苏省民政厅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江苏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指导设区市民政部门完成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拓展至所有执法行为,覆盖执法全流程,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10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推行柔性执法,依法通过行政指导等方式纠正不规范行为。

3.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根据执法处室所承担的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注重行政执法机构队伍梯队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基本实现执法业务处室持证人员全覆盖。整合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力量,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作用,2024年度选聘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厅的法律顾问团队,探索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执行《江苏省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规范省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制定省民政厅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项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2.严把合法性审查质量。执行《江苏省民政厅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规范审查程序、细化审查流程、衔接办文流程,将厅涉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案件、各类合同、信息公开答复以及其他存在法律风险的问题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未经合法性审查或未通过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集体研究决策,实现民政业务、政务、事务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

3.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执行《江苏省民政厅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江苏省民政厅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谋助手作用。全厅共有审核人员2人,公职律师5人。厅法律顾问、厅机关公职律师在日常工作中共同参与行政应诉、行政执法、涉法业务咨询等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法律专业支持作用。

(五)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1.着力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结合实际编印《江苏民政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全面规范民政部门处理信访事项的程序、方式、要求、时限等内容,并对群众依法依规信访作出引导。组织全省民政系统专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推动各级依法规范做好民政信访工作。严格受理、办理程序,严把登记甄别、转送交办、告知引导、答复办结环节,妥善处理复杂疑难信访问题。

2.认真履行复议应诉职责。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做好各类法律文书内容衔接。依法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及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认真做好全省民政系统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厅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实抓好。贯彻实施领导干部“述法”相关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一)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承担好省民政厅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组织厅领导班子每月听取并研究法治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民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邀请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授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

(二)切实加强对法治民政建设的领导。坚持民政法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同部署,组织制定印发《2024年全省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全面系统推动民政法治化进程。2024年4月召开全省民政法治工作推进会,传达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部署落实年度法治工作重点任务。厅党组常态化集体研究法治工作,2024年党组会议题中共有12项法治相关议题。把学法懂法作为厅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必修课”,制定印发《2024年厅党组中心组会议(厅务会议)学法计划方案》,组织厅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集体学法4次,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相关内容写进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底对照考核。

(三)带领领导班子依法依规决策。带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对照《江苏省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要求,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主持召开51次厅党组会议,“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提交厅党组集体决策。高度重视合法性审查工作,实现民政业务、政务、事务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组织制定《全省民政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带头学习、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民政领域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四)深化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抓好普法工作,推动落实《江苏省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组织编印《全省民政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充实完善“民政微课堂”法治学习内容,积极宣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部署在江苏民政微信公众号、江苏民政网及时发布新规定、解读新政策,充分发挥《江苏民政》杂志宣传载体作用,加强以案释法和政策解读,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民政事业发展各方面。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积极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精选法治民政建设课题。组织开展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情况专题调研,以民法典实施以来江苏省基层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的实务案例为基础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详细分析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面临的制度问题和现实困境,并从寻求与民政宗旨的结合点、规范民政部门履职程序、健全履职配套机制、强化机构职能和人财物保障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民法典赋予民政部门的新职责作出有益探索,荣获2024年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二等奖。

2024年,省民政厅虽然在法治民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性不足;二是立法制规进程还比较慢,政策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三是执法监管效能还有待提升;四是民政普法特色品牌还不够鲜明。2025年,省民政厅将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法治民政建设统筹谋划。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从立法、执法、普法、学法、守法等各个环节加强对全省民政法治建设的推动指导。二是织密民政法规政策保障网络。紧扣民政主责主业出良法保善治,重点推动省人大修订《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积极储备更多民政立法项目。有序制定、修订、清理民政领域规范性文件,逐步构建“枝繁叶茂”的民政法规政策体系。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继续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指导各级民政部门执行民政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执法制度规定,增强民政系统法治培训实效。四是积极打造民政普法特色亮点。贯彻“八五”普法要求,采取丰富多彩的方式,弘扬民政法治文化。加强对民政领域新出台的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将立法执法与宣传普法相融合,积极探索灵活高效、便于传播、群众欢迎的普法创新举措。五是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探索更多民政法治便民举措,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社会事务、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困境儿童保障等方面的举措落地落实,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个性化的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