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召开国家督学会议的通知
国教督函〔20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有关部委(单位):
国家教育督导团定于2004年11月12日-14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国家督学会议,会期3天。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内容:
1.通报有关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新课程改革、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中小学教师培训、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情况以及《教育部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有关情况;
2.研讨如何发挥国家督学作用,推动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改革和发展;
3.研究2005年全国教育督导工作。
二、与会人员:
第七届国家督学。
请通知你单位的第七届国家督学按时与会(名单附后)。
三、 报到时间及会议地点:
2004年11月11日,四川省成都市四川教育宾馆(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一号)服务总台电话:(028)87769391
四、其他有关事项:
1.请各单位务必于11月8日前将与会国家督学姓名及到川所乘航班(车次)告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以便安排食宿和接站。如有不能到会者,必须向国家教育督导团请假。
2.与会国家督学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解决。
3.联系人及电话:
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谢凤山 (028)86112572 手机:13668196961
黄 群 (028)86115376 (028)88082407
传真电话:(028)86112572
教育部督导办程锦慧 廖洁
电 话:(010)66096872
传 真:(010)66053101
国家教育督导团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