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携手,护航成长!昆山法院发出首批《家庭教育指导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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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4 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立法,在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到来之际,昆山法院发出了首批《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被告限期接受家庭教育。

案情简介

在这三个案例中,第一个家庭是离异家庭,父母离婚不离家,共同生活期间矛盾重重,对孩子错误采取打骂体罚等方式进行教育,未能给其创造安全、温暖的成长环境,导致孩子身心受到伤害;第二个家庭是重组家庭,父母双方再婚后又离异,亲生母亲因刑事犯罪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孩子随继父生活,又值青春期,特殊的家庭关系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容易造成消极影响;第三个家庭是重伤儿童家庭,孩子因车祸遗留重度疤痕,给其日常学习和生活造成了诸多困扰,也给孩子造成了很强的自卑心理。

为呵护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充足、有力的法治保障,昆山法院向其父母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其按照法院要求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正式挂牌,首批家庭教育指导员亮相

此前,昆山法院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在立德公益挂牌。昆山法院从该组织的资深调解员中择优选取三名作为家庭教育指导员,并为其颁发聘书。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旨在全面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对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家长开展普适性与针对性并重、普法性与人性化兼具的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同时,该中心将依托立德公益丰富的涉未工作经验,联合创立“法伴成长、立德树人”涉未成年人纠纷联动化解工作品牌,委托其在符合条件的案件中开展家事调查、家事调解、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近年来,昆山法院高度重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一直以保障和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致力于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昆山法院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工作,出台《昆山市人民法院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夯实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基础。同时,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落实工作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确保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顺利推进,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成立和运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昆山法院将依托家庭教育指导平台,继续与社会各界一起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助推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良好氛围,为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发挥司法的护航作用。

原标题:《同心携手,护航成长!昆山法院发出首批《家庭教育指导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