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财政局
江永县教育局
江永发改价〔2021〕18号
关于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秩 序,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771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668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规〔2021〕645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湘教发〔2017〕25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中小学秋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550号)、《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18〕30号)和永州市物价局、永州市教育局、永州市财政局、永州市纠风办《关于永州市中小学校食堂伙食费管理办法》(永价联〔2010〕 15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21年秋季教育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
1.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服务费或大米加工服务费),按规定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2.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中学校,除可收取上述费用外,还可按规定收取学费、课本费(限经省教育厅颁布目录并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核定技术标准、省发改委核定价格的课本)和新生入学体检费,还可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 次,分别为每生每期1000元、800元。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表二。
二、重申中小学教育收费纪律
1.坚决制止中小学教育择校乱收费。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县教育局《江永县2021年秋季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江永县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并不断完善划片就近入学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多校划片,落实随机派位机制,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秩序和收费行为,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优择生、以权入学”行为,各中小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经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追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严肃查处违规招收借读生、择校生等行为。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2.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 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越权设 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 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 、午休管理服务、课后看护、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饮奶、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军训(含军训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等费用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1) 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服务费或大米加工服务费):按照《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18〕30号)和永价联〔201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学校伙食费实行综合毛利率和最高限额双重控制,综合毛利率为:就餐人数在300人以上(不含300人)的最高不得超过20%,就餐人数在300人以下(含300人)的最高不超过25%。综合毛利率主要用于与学生伙食费相关的工友工资(指未纳入财政预算的人员)、燃煤、水电、基本餐(炊)具用品购置等费用支出,不允许学校盈利。 其计算公式为:综合毛利率=(伙食费收入÷原料、辅料采购成本-1) ×l00%。最高限额控制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的月伙食标准不超过 310元,吃中餐或晚餐月伙食费标准不得超过120元。高中教育阶段学生月伙食费标准不超过400元,吃中餐或晚餐月伙食费不得超过150元,每月按22天计算,遇法定节假日剔减,期终结算多退少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伙食费包含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费4元,改善计划试点学校国家营养膳食补助部分,足额用于提供等值优质的食材食品。打卡就餐的按实际消费收取(每日打卡总额最高不超过30元)。严禁超标准收取伙食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农村学校食堂不具备统一配餐条件,只提供自带饭菜加热(或大米加工)服务的,每学期可向学生一次性收取饭菜加热(或大米加工)服务费用不超过50元;收费主要用于厨工工资、水电费、燃料费等开支。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按规定建立伙食台账,分月定期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 住宿费:普通住宿收费标准:以政府拨款为主兴建的 学生宿舍单人单床每人每期80元,以社会资金为主投资兴建的 学生宿舍每人每期120元。经县发展和改革局认定的公寓式宿 舍,收费标准按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批复文件执行。严禁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向在校住宿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严禁学校按学年收取住宿费,严禁学校超标准收取住宿费。
(3) 作业本费:各中小学校根据教学需要,安排学生完成课堂作业的作业本,可由学校按统一格式、数量、金额的原则代学生统一无偿购买。初中生每生每期不超过15元、小学三至六年级每生每期不超过10元、小学一至二年级每生每期不超过7元。
(4) 校服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购买校服。 普通高中组织学生购买校服要坚持学生自愿原则。
(5) 就餐卡补办费:首次办卡免费,遗失或损坏补办就餐 卡收取成本费用,收费标准为每卡不超过10元。
(6) 校外活动费(指效游、看电影、参观展览):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活动时,属学生个人消费且须由学校统一支付的,可按次向学生据实收取,事后及时公布,不得按月或学期预收。
(7) 新生入学体检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新生体检由 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向学生个人收取费用。高中阶段学校 组织新生入学体检,可按每人次18元收取,体检项目为:①内 科检查:心、肺、肝、脾;②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 ③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④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 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⑤形体检查:身高、体重;⑥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
(8) 教辅材料费。切实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教辅材料评议公告工作机制。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湘教发〔2017〕25号)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中小学秋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550号)文件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五限”即“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 ”的要求。坚持学生自愿和“一科一辅”政策,学校要做好无偿代购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费教辅材料。
“限年级”。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中、普通高中各年级可推荐选用教辅材料。不得向小学一、二年级推荐、征订任何教辅材料,不得向初中、高中毕业年级推荐暑假作业。
“限学科”。小学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与社会(道德与法制)五个学科,初中和普通高中各年级的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九个学科可以推荐选用征订相应教辅材料。结合本地教学实际在规定学科范围内确定推荐选用学科,在《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湘教发〔2014〕34号)(以下简称《省推荐目录》)范围内可以减少,不能增加。
“限范围”。除普通高中毕业年级外,推荐学生选用的教辅材料仅限于《省推荐目录》范围,不得在《省推荐目录》外要求学生统一订购各类专题教育读本、市州和县市区地方课程读本、教育部和省教材目录以外的所谓“教材”。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普通高中学校在毕业年级可按“一科一辅”原则自行选用教辅材料。
“限数量”。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原则。相关学科只能推荐学生选用1种同步练习、1种寒暑假作业、1种历史图册、1种历史(地理)填充图册、初高中毕业年级选用1种考试辅导材料。可在上述五个品种内自主确定推荐品种,可以减少,不能增加。
“限总额”。每生每学期推荐选用的教辅材料总费用实行限额控制,三、四、五、六年级均不得超过70元;七年级不得超过100元,八年级不得超过15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九年级不得超过26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高一年级不得超过200元,高二年级不得超过35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高三年级不得超过42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
各中小学校要规范教辅材料征订使用过程管理:
① 自愿征订。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教辅征订公告和征订单必须标注“自愿征订”字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搭车征订任何单位或个人推荐的《省推荐目录》外的其他教辅材料、各类专题教育读本、市州和县市区地方课程读本、教育部和省教材目录以外的所谓“教材”。各类专题教育读本、市州和县市区地方课程读本只能免费发放给学生,不得要求学生订购。
② 无偿代购。学生自愿购买《省推荐目录》内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统一代购,并做好服务。
③ 公示公开。各中小学校需要在每学期开学前将本学期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包括教辅材料书名、出版单位、价格等)在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各学校要利用《自愿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和召开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加强宣传,让学生和家长了解教辅征订的相关信息。
④ 规范流程。县教育局统一制定《教辅材料自愿征订单》 内容,下发各中小学校,学校充分听取学生及家长选用或不选用意见后,为自愿征订的学生提供无偿代购服务。自愿征订签名应以学生监护人为准。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未能及时签名的,学校应设法征订求学生监护人意见和建议,并作备注。学校统一汇总学生自愿征订单,经校长审核后送教辅发行单位,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学校在代购结束后,要将教辅发行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经班或年级为单位开具),连同代购详细清单,在校内明显位置公示2周,按受社会监督。
3.规范民办教育收费行为。切实规范民办中小学收费行为,坚决纠正过度追求经济利益问题。民办学校要自觉接受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管理,切实规范收费行为,杜绝无序收费。严格禁止民办学校虚假承诺、虚高收费行为,不得以“包过线”、“包录取”、“包获证”、“包就业”为名跟学生及家长签订协议,不得以此为名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规定项目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加大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力度。全面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集中开展有偿补课 专项治理,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易发多发期,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制止有偿补课。坚决制止“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或班委会形式组织有偿补课现象。严肃查处学校及其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补课乱收费的行为;禁止公办中小学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
5.健全“精准助学”工作机制。加强财务管理,坚持阳光操作,完善资金下拨机制,实现学生资助的全过程管理及资助资金的准确管理,确保国家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到校、到人,杜绝将结余资金抵顶地方配套或挪作他用,保证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惠及学生。义务教育阶段要确保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落实到位,不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现象。
6.各中小学必须确保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加大教育收费政策宣传和监管力度
1.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要 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97号)文件精神,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学校要按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固定公示牌(栏),还须在招生简章、校园网、校务公开栏和学生宿舍、食堂、缴费处等学生集中的地方,按规定公示本学校的收费政策、项目、标准、计费单位、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和供学生自愿选择的收费项目以及投诉电话,通过网络、媒体宣传教育收费政策。主动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教育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凡未经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学生有权拒交,已交费的应退还给学生。
2.强化教育收费政策督查,加大监管力度。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教育收费政策监管和监督检查职责,认真落实秋季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督查,督促学校不折不扣地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要继续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对学校和有关单位不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或违反规定巧立名目收费的,要按各自职责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进一步优化信访受理办理机制,对群众反映教育乱收费的每一件举报都要落实查办和督办责任。切实维护学校教育收费秩序,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坚决禁止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
附件:
1.江永县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伙食费标准表
2.江永县2021年秋季普通高中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
3.江永县2021年秋季高中教材价格表
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江永县财政局 江永县教育局
2021年8月24日
附件1
江永县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高中教育
伙食费标准表
项目
标准
伙 食 费
标 准
1、综合毛利率控制标准为:
①就餐人数300人以下(含300人):销售价格=(原料价格+铺料价格)×(1+综合毛利率25%)。
②就餐人数300人以上(不含300人):销售价格=(原料价格+铺料价格)×(1+综合毛利率20%)。
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国家营养膳食补助部分,足额用于提供等值优质的食材食品。
2.最高限额控制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的月伙食标准不超过 310元,吃中餐或晚餐月伙食费标准不得超过120元。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月伙食费标准不超过400元,吃中餐或晚餐月伙食费不得超过150元,每月按22天计算,遇法定节假日剔减,期终结算多退少补。
相关规定:
1.饭菜加热服务费:每生每期不超过50元。
2.遗失或损坏补办就餐卡成本费,收费标准为每卡不超10元。
附件2
江永县2021年秋季普通高中
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类别
项目
标准
年级
学费
代收费
省级示范性高中
其他高中
必订书籍课本费
作业本费
普通高中
一年级
1000
800
274.89
16元
二年级
1000
800
组合一(物理+化学+生物):277.63
16元
组合二(物理+地理+生物):287.51
组合三(物理+政治+生物):275.71
组合四(物理+化学+地理):288.39
组合五(物理+政治+地理):286.47
组合六(物理+化学+政治):276.59
组合七(历史+化学+生物):275.78
组合八(历史+政治+地理):284.62
组合九(历史+政治+生物):273.86
组合十(历史+生物+地理):285.66
组合十一(历史+化学+政治):274.74
三年级
1000
800
0
16元
附件3 江永县2021年秋季高中教材价格表
年级
书 名
版别
价格
高一
高中思想政治 必修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人教
6.77
高中思想政治 必修2 经济与社会
人教
5.94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高中
人教
8.29
高中语文 必修 上册
人教
29.75
高中英语 必修 第一册
译林
25.19
高中英语 必修 第二册
译林
25.19
高中数学(A版)必修 第一册
人教
19.99
高中物理 必修 第一册
人教
9.65
高中物理 必修 第二册
人教
9.07
高中化学 必修 第一册
人教
10.64
高中生物学 必修1 分子与细胞
人教
11.31
高中历史 必修 中外历史纲要(上)
人教
15.34
高中地理 必修 第一册
湘教
10.83
高中地理图册 必修 第一册
星球
5.31
高中体育与健康 必修 全一册
教育科学
20.27
高中信息技术 必修1 数据与计算
沪科教
11.75
高中通用技术 必修 技术与设计1
江苏教育
13.82
高中音乐 必修1 音乐鉴赏
湘艺
13.63
高中美术 必修 美术鉴赏
湘美
22.15
小计
274.89
江永县2021年秋季高中教材价格表
年级
书 名
版别
价格
备注
高中
二年级
高中思想政治 选择性必修1 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
人教
9.81
高中思想政治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人教
8.71
高中语文 选择性必修 上册
人教
26.15
高中语文 选择性必修 中册
人教
28.64
高中英语 选择性必修 第一册
译林
25.19
高中英语 选择性必修 第二册
译林
25.19
高中英语 选择性必修 第三册
译林
25.19
高中数学(A版)选择性必修 第一册
人教
11.87
高中数学(A版)选择性必修 第二册
人教
9.07
高中物理 选择性必修 第一册
人教
9.63
高中物理 选择性必修 第二册
人教
9.63
高中化学 选择性必修1 化学反应原理
人教
10.92
高中化学 选择性必修2 物质结构与性质
人教
9.52
高中历史 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人教
9.26
高中历史 选择性必修2 经济与社会生活
人教
8.15
高中地理 选择性必修1 自然地理基础
湘教
9.99
高中地理 选择性必修2 区域发展
湘教
9.71
高中地理图册 选择性必修1 自然地理基础
星球
5.31
高中地理图册 选择性必修2 区域发展
星球
5.31
高中生物学 选择性必修1 稳态与调节
人教
9.65
高中生物学 选择性必修2 生物与环境
人教
9.91
选择性必修4 人工智能初步(2017年课标)
教育科学
11.31
信息技术·算法与程序设计(选修1)
沪科教
18.66
信息技术·多媒体技术应用(选修2)
沪科教
16.5
高中音乐 选择性必修1 合唱
湘艺
8.03
高中美术 选择性必修1 绘画
湘美
12.57
组合一(物理+化学+生物)
277.63
组合二(物理+地理+生物)
287.51
组合三(物理+政治+生物)
275.71
组合四(物理+化学+地理)
288.39
组合五(物理+政治+地理)
286.47
组合六(物理+化学+政治)
276.59
组合七(历史+化学+生物)
275.78
组合八(历史+政治+地理)
284.62
组合九(历史+政治+生物)
273.86
组合十(历史+生物+地理)
285.66
组合十一(历史+化学+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