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年春季学期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和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殡葬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5-01-24 15:11

内教职成函〔2023〕16号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殡葬一条龙] 南京殡葬-15分钟上门- [好评推荐]4000253450自治区直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推动自治区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展示职业教育技能教学成果,促进职业院校学生技能交流,为参加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遴选选手,自治区教育厅决定于2023年3月24日-30日在兴安盟举办春季学期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和师生技能成果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承办单位:兴安盟教育局

协办单位:兴安盟中等职业教育中心

          乌兰浩特市职业教育中心

          科尔沁右翼前旗中等职业学校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二、全区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

(一)专业类别、时间和地点

1.专业类别

大赛共设11个专业大类51个赛项。

2.比赛时间

3月25日报到、召开裁判员会议(分赛项举办);3月26日召开代表团团长会,分专业召开赛项说明会、熟悉赛场;3月27日至29日各赛点正式比赛;3月30日各代表队返程。

3.比赛地点

(1)兴安盟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地址:乌兰浩特市山北街1号)

(2)乌兰浩特市职业教育中心(地址:乌兰浩特市铁西北大路73号)

(3)科尔沁右翼前旗中等职业学校(地址: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教育园区)

具体赛场分布见附件1-1

(二)比赛项目

1.土木水利类

(1)比赛项目:工程测量、建筑CAD、建筑装饰技能。

(2)组队要求:工程测量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4人;建筑CAD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2人;建筑装饰技能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2人。

2.加工制造类(电子信息)

(1)比赛项目:单片机控制装置安装与调试、电子电路装调与应用、电气安装与维修。

(2)组队要求:单片机控制装置安装与调试、电子电路装调与应用为个人项目;电气安装与维修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2人。

3.加工制造类(工业控制)

(1)比赛项目: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机器人技术应用。

(2)组队要求: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 每组参赛学生2人;机器人技术应用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2人;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为个人项目。

4.加工制造类(现代制造)

(1)比赛项目:数控综合技术、焊工技术、装配钳工技术、车加工技术、液压与气动系统装调与维护、机械装配技术、电梯维修保养、零部件测绘与CAD成图技术。

(2)组队要求:数控综合技术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3人;电梯维修保养为团体项目, 每组参赛学生2人;零部件测绘与CAD成图技术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2人;其余项目均为个人项目。

5.信息技术类

(1)比赛项目:企业网搭建与应用、工业产品设计与创客实践、动漫、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智能家居安装维护、计算机硬件检测与数据恢复、网络空间安全、通信与控制系统(高铁)集成与维护、虚拟现实(VR)制作与应用、分布式光伏系统的装调与运维。

(2)组队要求:企业网络搭建与应用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2人;计算机硬件检测与数据恢复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2人;网络空间安全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2人;智能家居安装维护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3人;通信与控制系统(高铁)集成与维护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3人;虚拟现实(VR)制作与应用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2人;分布式光伏系统的装调与运维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3人;其余为个人项目。

6.交通运输类

(1)比赛项目:汽车机电维修、车身修复、车身涂装、汽车营销技能、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

(2)组队要求: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2人;其余为个人项目。团体赛和个人赛项目参赛学生不得重复。

7.财经商贸类

(1)比赛项目:会计手工、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技能。

(2)组队要求:会计手工赛项为团体赛,每组参赛学生3人;电子商务技能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4人;会计电算化为个人项目。

8.文化艺术类(英语口语)

(1)比赛项目:服务类英语口语、其他类英语口语。

(2)组队要求:服务类英语口语和其他类英语口语均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2人。

9.休闲保健类

(1)比赛项目:标准卷杆与无缝推剪、晚宴化妆·盘发造型。

(2)组队要求:所有项目均为个人项目。

10.旅游服务类(酒店服务)

(1)比赛项目:中餐宴会摆台与客房铺床、西餐宴会摆台。

(2)组队要求:中餐宴会摆台与客房铺床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2人、西餐宴会摆台为个人项目。

11.旅游服务类(中餐烹饪)

(1)比赛项目:热菜、面点、冷拼与雕刻。

(2)组队要求:所有项目均为个人项目。

12.医药卫生类

(1)比赛项目:护理技能。

(2)组队要求:此项为个人项目。

13.农林牧渔类

(1)比赛项目:种子质量检测、农机维修。

(2)组队要求:所有项目均为个人项目。

14.教育类

(1)比赛项目:学前教育专业技能。

(2)组队要求:此项为个人项目。

15.文化艺术类(艺术专业技能)

(1)比赛项目:艺术专业技能(弹拨乐器、蒙古族乐器〈马头琴、四胡〉演奏)、艺术专业技能(中国舞)、艺术专业技能(地方戏)。

(2)组队要求:艺术专业技能(弹拨乐器、蒙古族乐器〈马头琴、四胡〉演奏)、艺术专业技能(中国舞)为个人项目,艺术专业技能(地方戏)为团体项目。

(三)报名方式

各盟市负责组织本地区推荐参赛选手,登录“职教云”平台(zjy.clinfo.cn),进入2023年春季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栏目进行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已下发),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报名的组织和审核工作,平台2月8日开放,2月20日关闭

(四)参赛选手资格

参赛选手应为中等职业学校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可报名参赛参赛选手年龄参照各赛项规程要求。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参加自治区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比赛。团体项目不得跨校组队。

(五)参赛名额分配

1.自治区根据各盟市专业设置、学校数、学生数、是否组织盟市级选拔赛、往年参赛情况和参赛成绩,综合确定盟市参赛名额(详见附件1-2)。盟市按照名额从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学生中遴选参赛选手,高职院校附属中专学校参赛,由属地盟市申报,占盟市名额

2.个人赛项和团体赛项参赛选手均可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每个赛项每人(组)配1名指导教师,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因故无法参赛,须由盟市教育行政部门于本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报大赛组委会核准后方可更换。

(六)奖项设置

1.自治区技能大赛设个人奖、团体奖,优秀工作者,优秀裁判员和优秀组织奖。

各比赛项目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占参赛选手数的10%、20%、30%左右。获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评定为优秀指导教师。获得一、二、三等奖(含团体赛项目)的选手(团体)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200元。

对在大赛组织、协调、保障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评定优秀工作者;对认真评判、公正执裁、表现突出的裁判员评定优秀裁判员;对积极组队参加比赛,比赛期间认真负责,且取得良好成绩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2.自治区技能大赛充分考虑学校现有设备资源情况,部分赛项使用设备兼顾了国赛以往使用的设备和现在调整更新使用的设备(参赛队自选),此类赛项自治区竞赛按比赛实际开展并评判,若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置该赛项,参加国赛时从以往使用国赛现在调整更新设备的学校中按区赛排名推荐。

(七)比赛费用

比赛经费由主办方拨付的技能大赛经费支出。各盟市代表团成员食宿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参赛选手的食宿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按每人每天200元计,费用由自治区技能大赛经费承担(包含购置被褥费用)。每个盟市每个专业大类需安排1名指导教师随选手住宿在相应承办学校,食宿由协办单位统一安排,按每人每天200元计,费用由自治区技能大赛经费承担(包含购置被褥费用)。其他专业领队、指导老师食宿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大赛期间的比赛场地和必要的交通工具等,由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提供,相关费用由自治区技能大赛经费承担。大赛裁判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评审费(税后2000元)、考察赛场费用、设备调试维护费等相关费用由自治区技能大赛经费承担。获奖选手奖金(含参加国赛获奖选手奖金)由自治区技能大赛经费承担。

(八)有关要求

1.本届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以盟市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各盟市均要组队,高校附属中专随属地盟市共同组队。各盟市教育(教体)局负责本地区参赛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如发现参赛选手资格不符,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对赛后发现者将取消其获奖荣誉,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及单位进行追责。代表团回执(附件1-3)和实际赴比赛现场人员统计表(附件1-4)、实际赴比赛现场人员住宿统计表(附件1-5)于3月1日前报教育厅。

2.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派出专人赴赛场组织指导参赛,[直营服务中心] 殡葬-20分钟上门- [好评推荐]4000253450进行交流学习。每个专业要指定领队,负责比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的管理、协调、安全保障及其他相关工作。各学校要为每名参赛选手和赴赛场的指导教师办理竞赛期间的团体意外伤害险。为确保竞赛期间安全,参赛选手、领队指导教师要住在协办学校安排的住宿场所,不得自行安排住宿。

3.为更好地保障大赛公平公正,每个盟市代表团要选派1名赛项监督员,按自治区教育厅安排,到各赛场监督比赛情况。选派人员要认真负责,按时到位,全程做好监督工作,比赛结束后报送简要工作报告。监督员食宿由协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

4.各盟市教育(教体)局要做好参赛选手的选拔工作,依据比赛方案和规则,积极组织备赛。

5.部分赛项需要选手自带工具和有关器材设备,请认真阅读各赛项规程,需要选手选择设备型号的赛项,请在报名时备注设备选用情况(如不备注,由赛项裁判员视情况安排)。

6.比赛申诉由各盟市代表团负责人提起,申诉受理时间为比赛结束后2小时以内,自治区教育厅组织进行仲裁。

三、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成果展评活动

(一)展评作品范围

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院校附属中专)的在职教师、在校学生创作或参与创作的作品均可参与展评。

(二)展评活动形式

采取盟市推荐参评作品、自治区现场集中评奖与盟市遴选参展作品、现场分区域集中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静态展示和现场展演。

1.静态展示:各盟市遴选作品,按主办单位要求时间进行布展和展出。

2.现场展演:参展单位选派部分老师和学生现场进行创作和制作演示,供观摩学习。

(三)展评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为全区职业教育师生技能成果的图文和实物,以学校建设成果,教育教学成果,师生风采作品为主,尽量减少书画作品参展。

(2)展品必须是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师生的原创作品。参展作品应体现职业教育强化学生技能培养取得的成绩,具有一定实用价值,有鲜明的行业、专业特色或一定的观赏性,适合在规格约为长6米、侧长6米、高3.6米展位环境中展示,参展作品数量不限。

(3)学生作品(成果)占比不低于本盟市参展、参评作品总量50%。

(4)各盟市可以根据本地区特点设计统一参展标签,内容参照附件2-3参展作品登记表(样表)。

2.参评作品要求

(1)参评作品主要区分一产类、二产类和其他类,一产类主要指农业(包括林业、牧业、渔业等),二产类指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热水、煤气等)和建筑业,其他类指一产类、二产类以外所有类别。

(2)参评作品应为师生原创作品的图文和实物展(不包括校本教材等文字材料)。

(3)参评作品区分教师组和学生组。

(4)各盟市结合本地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特色,分类择优上报参评作品。

(5)参评作品汇总表由各盟市负责人报到时统一报送组委会(纸质和电子版)。

(6)参评作品按分配名额由组委会统一发放标签。

(四)其他事项

1.各盟市指定一位负责人,负责本盟市展评工作的布展及作品报送工作,各盟市赴现场布展人员不超5人。

2.凡报送展评作品者,均视为自愿参加该项活动并同意组委会的各项规定,主办单位对各展评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录像、出版、上报及宣传权。展评作品展出后学校可以带回,也可现场展销。

3.展位整体外观设计由组委会制定,展位内部设计、布置由参展单位自行设计,所需材料自行携带,如需寄送展品,请联系兴安盟教育局。

4.各盟市要提前安排一名解说人员,熟悉本盟市展区情况,并做好解说工作。

5.组委会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现场评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占参评作品总数的10%、20%、30%左右,获奖作品由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

6.请各盟市教育(教体)局认真组织所属学校做好展评作品的创作、遴选、送展工作,并以盟市为单位于3月5日前将附件2-4、2-5、2-6电子版报指定邮箱,3月24日布展人员带展品报到,3月25日上午9:00评审,下午14:30布展,3月26日全天布展,3月27日-29日对外展出,3月30日返程,展览期间各参展单位不得提前撤展。

四、有关要求

各盟市代表队要认真做好参赛和布展组织工作和往返途中、比赛期间的安全工作,确保安全参赛。参赛和布展人员要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比赛和展览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如出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请立即告知工作人员并及时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

五、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自治区教育厅联系人:马晶晶,0471-2857032,邮箱:1612357006@qq.com.

兴安盟教育局联系人: 孟凡宇,电话:13948990316;金虹,电话:18804809100。

六、师生技能成果展评活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自治区教育厅:王艳军,电话:13154887258

兴安盟教育局:盛佳兴,电话:18604820208 

电子邮箱:hszjwyj@126.com

附件:1-1.2023年春季学期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承办校及联系人

1-2.2023年春季学期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分盟市参赛名额分配表

1-3.2023年春季学期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代表团团部回执

1-4.实际赴比赛现场人员统计表

     1-5.实际赴比赛现场人员分承办校统计表

2-1.师生技能成果展评展位分配表

             2-2.师生技能成果展评参评作品名额分配表

2-3.师生技能成果展评参展作品登记表(样表)

2-4.师生技能成果展评参展作品汇总表

2-5.师生技能成果展评现场布展人员统计表

2-6.实际赴布展现场人员统计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2月14日



  内教职成函〔2023〕16号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自治区直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推动自治区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展示职业教育技能教学成果,促进职业院校学生技能交流,为参加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遴选选手,自治区教育厅决定于2023年3月24日-30日在兴安盟举办春季学期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和师生技能成果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承办单位:兴安盟教育局
  协办单位:兴安盟中等职业教育中心
            乌兰浩特市职业教育中心
            科尔沁右翼前旗中等职业学校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二、全区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
  (一)专业类别、时间和地点
  1.专业类别
  大赛共设11个专业大类51个赛项。
  2.比赛时间
  3月25日报到、召开裁判员会议(分赛项举办);3月26日召开代表团团长会,分专业召开赛项说明会、熟悉赛场;3月27日至29日各赛点正式比赛;3月30日各代表队返程。
  3.比赛地点
  (1)兴安盟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地址:乌兰浩特市山北街1号)
  (2)乌兰浩特市职业教育中心(地址:乌兰浩特市铁西北大路73号)
  (3)科尔沁右翼前旗中等职业学校(地址: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教育园区)
  具体赛场分布见附件1-1。
  (二)比赛项目
  1.土木水利类
  (1)比赛项目:工程测量、建筑CAD、建筑装饰技能。
  (2)组队要求:工程测量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4人;建筑CAD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2人;建筑装饰技能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2人。
  2.加工制造类(电子信息)
  (1)比赛项目:单片机控制装置安装与调试、电子电路装调与应用、电气安装与维修。
  (2)组队要求:单片机控制装置安装与调试、电子电路装调与应用为个人项目;电气安装与维修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2人。
  3.加工制造类(工业控制)
  (1)比赛项目: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机器人技术应用。
  (2)组队要求: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 每组参赛学生2人;机器人技术应用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2人;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为个人项目。
  4.加工制造类(现代制造)
  (1)比赛项目:数控综合技术、焊工技术、装配钳工技术、车加工技术、液压与气动系统装调与维护、机械装配技术、电梯维修保养、零部件测绘与CAD成图技术。
  (2)组队要求:数控综合技术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3人;电梯维修保养为团体项目, 每组参赛学生2人;零部件测绘与CAD成图技术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2人;其余项目均为个人项目。
  5.信息技术类
  (1)比赛项目:企业网搭建与应用、工业产品设计与创客实践、动漫、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智能家居安装维护、计算机硬件检测与数据恢复、网络空间安全、通信与控制系统(高铁)集成与维护、虚拟现实(VR)制作与应用、分布式光伏系统的装调与运维。
  (2)组队要求:企业网络搭建与应用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2人;计算机硬件检测与数据恢复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2人;网络空间安全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2人;智能家居安装维护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3人;通信与控制系统(高铁)集成与维护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3人;虚拟现实(VR)制作与应用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2人;分布式光伏系统的装调与运维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3人;其余为个人项目。
  6.交通运输类
  (1)比赛项目:汽车机电维修、车身修复、车身涂装、汽车营销技能、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
  (2)组队要求: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2人;其余为个人项目。团体赛和个人赛项目参赛学生不得重复。
  7.财经商贸类
  (1)比赛项目:会计手工、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技能。
  (2)组队要求:会计手工赛项为团体赛,每组参赛学生3人;电子商务技能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4人;会计电算化为个人项目。
  8.文化艺术类(英语口语)
  (1)比赛项目:服务类英语口语、其他类英语口语。
  (2)组队要求:服务类英语口语和其他类英语口语均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2人。
  9.休闲保健类
  (1)比赛项目:标准卷杆与无缝推剪、晚宴化妆·盘发造型。
  (2)组队要求:所有项目均为个人项目。
  10.旅游服务类(酒店服务)
  (1)比赛项目:中餐宴会摆台与客房铺床、西餐宴会摆台。
  (2)组队要求:中餐宴会摆台与客房铺床为团体项目,每组参赛学生2人、西餐宴会摆台为个人项目。
  11.旅游服务类(中餐烹饪)
  (1)比赛项目:热菜、面点、冷拼与雕刻。
  (2)组队要求:所有项目均为个人项目。
  12.医药卫生类
  (1)比赛项目:护理技能。
  (2)组队要求:此项为个人项目。
  13.农林牧渔类
  (1)比赛项目:种子质量检测、农机维修。
  (2)组队要求:所有项目均为个人项目。
  14.教育类
  (1)比赛项目:学前教育专业技能。
  (2)组队要求:此项为个人项目。
  15.文化艺术类(艺术专业技能)
  (1)比赛项目:艺术专业技能(弹拨乐器、蒙古族乐器〈马头琴、四胡〉演奏)、艺术专业技能(中国舞)、艺术专业技能(地方戏)。
  (2)组队要求:艺术专业技能(弹拨乐器、蒙古族乐器〈马头琴、四胡〉演奏)、艺术专业技能(中国舞)为个人项目,艺术专业技能(地方戏)为团体项目。
  (三)报名方式
  各盟市负责组织本地区推荐参赛选手,登录“职教云”平台(zjy.clinfo.cn),进入2023年春季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栏目进行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已下发),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报名的组织和审核工作,平台2月8日开放,2月20日关闭。
  (四)参赛选手资格
  参赛选手应为中等职业学校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可报名参赛。参赛选手年龄参照各赛项规程要求。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参加自治区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比赛。团体项目不得跨校组队。
  (五)参赛名额分配
  1.自治区根据各盟市专业设置、学校数、学生数、是否组织盟市级选拔赛、往年参赛情况和参赛成绩,综合确定盟市参赛名额(详见附件1-2)。盟市按照名额从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学生中遴选参赛选手,若高职院校附属中专学校参赛,由属地盟市申报,占盟市名额。
  2.个人赛项和团体赛项参赛选手均可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每个赛项每人(组)配1名指导教师,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因故无法参赛,须由盟市教育行政部门于本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报大赛组委会核准后方可更换。
  (六)奖项设置
  1.自治区技能大赛设个人奖、团体奖,优秀工作者,优秀裁判员和优秀组织奖。
  各比赛项目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占参赛选手数的10%、20%、30%左右。获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评定为优秀指导教师。获得一、二、三等奖(含团体赛项目)的选手(团体)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200元。
  对在大赛组织、协调、保障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评定优秀工作者;对认真评判、公正执裁、表现突出的裁判员评定优秀裁判员;对积极组队参加比赛,比赛期间认真负责,且取得良好成绩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2.自治区技能大赛充分考虑学校现有设备资源情况,部分赛项使用设备兼顾了国赛以往使用的设备和现在调整更新使用的设备(参赛队自选),此类赛项自治区竞赛按比赛实际开展并评判,若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置该赛项,参加国赛时从以往使用国赛现在调整更新设备的学校中按区赛排名推荐。
  (七)比赛费用
  比赛经费由主办方拨付的技能大赛经费支出。各盟市代表团成员食宿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参赛选手的食宿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按每人每天200元计,费用由自治区技能大赛经费承担(包含购置被褥费用)。每个盟市每个专业大类需安排1名指导教师随选手住宿在相应承办学校,食宿由协办单位统一安排,按每人每天200元计,费用由自治区技能大赛经费承担(包含购置被褥费用)。其他专业领队、指导老师食宿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大赛期间的比赛场地和必要的交通工具等,由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提供,相关费用由自治区技能大赛经费承担。大赛裁判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评审费(税后2000元)、考察赛场费用、设备调试维护费等相关费用由自治区技能大赛经费承担。获奖选手奖金(含参加国赛获奖选手奖金)由自治区技能大赛经费承担。
  (八)有关要求
  1.本届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以盟市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各盟市均要组队,高校附属中专随属地盟市共同组队。各盟市教育(教体)局负责本地区参赛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如发现参赛选手资格不符,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对赛后发现者将取消其获奖荣誉,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及单位进行追责。代表团回执(附件1-3)和实际赴比赛现场人员统计表(附件1-4)、实际赴比赛现场人员住宿统计表(附件1-5)于3月1日前报教育厅。
  2.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派出专人赴赛场组织指导参赛,进行交流学习。每个专业要指定领队,负责比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的管理、协调、安全保障及其他相关工作。各学校要为每名参赛选手和赴赛场的指导教师办理竞赛期间的团体意外伤害险。为确保竞赛期间安全,参赛选手、领队指导教师要住在协办学校安排的住宿场所,不得自行安排住宿。
  3.为更好地保障大赛公平公正,每个盟市代表团要选派1名赛项监督员,按自治区教育厅安排,到各赛场监督比赛情况。选派人员要认真负责,按时到位,全程做好监督工作,比赛结束后报送简要工作报告。监督员食宿由协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
  4.各盟市教育(教体)局要做好参赛选手的选拔工作,依据比赛方案和规则,积极组织备赛。
  5.部分赛项需要选手自带工具和有关器材设备,请认真阅读各赛项规程,需要选手选择设备型号的赛项,请在报名时备注设备选用情况(如不备注,由赛项裁判员视情况安排)。
  6.比赛申诉由各盟市代表团负责人提起,申诉受理时间为比赛结束后2小时以内,自治区教育厅组织进行仲裁。
  三、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成果展评活动
  (一)展评作品范围
  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院校附属中专)的在职教师、在校学生创作或参与创作的作品均可参与展评。
  (二)展评活动形式
  采取盟市推荐参评作品、自治区现场集中评奖与盟市遴选参展作品、现场分区域集中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静态展示和现场展演。
  1.静态展示:各盟市遴选作品,按主办单位要求时间进行布展和展出。
  2.现场展演:参展单位选派部分老师和学生现场进行创作和制作演示,供观摩学习。
  (三)展评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为全区职业教育师生技能成果的图文和实物,以学校建设成果,教育教学成果,师生风采作品为主,尽量减少书画作品参展。
  (2)展品必须是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师生的原创作品。参展作品应体现职业教育强化学生技能培养取得的成绩,具有一定实用价值,有鲜明的行业、专业特色或一定的观赏性,适合在规格约为长6米、侧长6米、高3.6米展位环境中展示,参展作品数量不限。
  (3)学生作品(成果)占比不低于本盟市参展、参评作品总量50%。
  (4)各盟市可以根据本地区特点设计统一参展标签,内容参照附件2-3参展作品登记表(样表)。
  2.参评作品要求
  (1)参评作品主要区分一产类、二产类和其他类,一产类主要指农业(包括林业、牧业、渔业等),二产类指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热水、煤气等)和建筑业,其他类指一产类、二产类以外所有类别。
  (2)参评作品应为师生原创作品的图文和实物展(不包括校本教材等文字材料)。
  (3)参评作品区分教师组和学生组。
  (4)各盟市结合本地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特色,分类择优上报参评作品。
  (5)参评作品汇总表由各盟市负责人报到时统一报送组委会(纸质和电子版)。
  (6)参评作品按分配名额由组委会统一发放标签。
  (四)其他事项
  1.各盟市指定一位负责人,负责本盟市展评工作的布展及作品报送工作,各盟市赴现场布展人员不超5人。
  2.凡报送展评作品者,均视为自愿参加该项活动并同意组委会的各项规定,主办单位对各展评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录像、出版、上报及宣传权。展评作品展出后学校可以带回,也可现场展销。
  3.展位整体外观设计由组委会制定,展位内部设计、布置由参展单位自行设计,所需材料自行携带,如需寄送展品,请联系兴安盟教育局。
  4.各盟市要提前安排一名解说人员,熟悉本盟市展区情况,并做好解说工作。
  5.组委会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现场评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占参评作品总数的10%、20%、30%左右,获奖作品由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
  6.请各盟市教育(教体)局认真组织所属学校做好展评作品的创作、遴选、送展工作,并以盟市为单位于3月5日前将附件2-4、2-5、2-6电子版报指定邮箱,3月24日布展人员带展品报到,3月25日上午9:00评审,下午14:30布展,3月26日全天布展,3月27日-29日对外展出,3月30日返程,展览期间各参展单位不得提前撤展。
  四、有关要求
  各盟市代表队要认真做好参赛和布展组织工作和往返途中、比赛期间的安全工作,确保安全参赛。参赛和布展人员要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比赛和展览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如出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请立即告知工作人员并及时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
  五、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自治区教育厅联系人:马晶晶,0471-2857032,邮箱:1612357006@qq.com.
  兴安盟教育局联系人: 孟凡宇,电话:13948990316;金虹,电话:18804809100。
  六、师生技能成果展评活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自治区教育厅:王艳军,电话:13154887258
  兴安盟教育局:盛佳兴,电话:18604820208 
  电子邮箱:hszjwyj@126.com
   
  附件:1-1.2023年春季学期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承办校及联系人
  1-2.2023年春季学期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分盟市参赛名额分配表
  1-3.2023年春季学期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代表团团部回执
  1-4.实际赴比赛现场人员统计表
       1-5.实际赴比赛现场人员分承办校统计表
  2-1.师生技能成果展评展位分配表
               2-2.师生技能成果展评参评作品名额分配表
  2-3.师生技能成果展评参展作品登记表(样表)
  2-4.师生技能成果展评参展作品汇总表
  2-5.师生技能成果展评现场布展人员统计表
  2-6.实际赴布展现场人员统计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2月14日